2004年10月1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副局长自杀牵出监狱腐败大案
  去年9月,凉山州人事局副局长、州编委主任刘某因经商、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后,不堪压力而自杀。当地警方在调查刘某案中惊异发现,凉山监狱服刑罪犯杨福明涉嫌聚众赌博,并有“放水抽头”(即在赌博中放高利贷)的重大嫌疑。四川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迅速组成专案组深入凉山,重点查清凉山监狱服刑犯杨福明在服刑期间的服刑、减刑和改造等情况。省委书记张学忠对此案批示:请彻底查清,依法严处,此案结果要公布于众。
    
  专案组三易突破口 指导员承认放罪犯
  杨福明,37岁,2001年12月27日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2年3月1日被投入凉山监狱服刑,安排在27分监区外役劳动监区。
  杨福明作为此案最重要知情人,专案组首先提审他。但是,“二进宫”的杨有对付司法机关侦查的经验,案发后有一定思想准备,因此在审讯中胡乱编造、拒不合作。见此,专案组经分析后决定将杨暂置一边,另选突破口。
  西昌铁路火车站派出所所长吉某是这起案件中的另一重要嫌犯,但讯问工作在他那里再次卡壳。吉某平时工作表现较好,办案人员对其循循善诱,但他顾虑重重,一口咬定没有帮杨福明出具假减刑材料。
  初查发现,27监区指导员、56岁的瞿祥林在杨福明多次脱管失控上,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责任重大。去年12月2日,瞿被依法传唤,但有充足思想准备的他却坚持不讲真话,专案组果断决定将其刑拘,并很快宣布了逮捕决定,瞿才开口交代了自己的问题——2002年以来他多次私放杨福明回家,包括私放杨回家给儿子过生日。
  副监狱长浮出水面 收钱伪造立功材料
  瞿在被讯问时曾说,在杨福明一案中,他不过是个小人物。但涉及具体案情时,瞿总是避重就轻。于是,专案组干警将功夫用在外围证据的收集固定上,使瞿在铁的事实面前不得不低下了头。
    2002年8月至2003年下半年,瞿利用监管职务之便,多次私自将杨福明放出或带出监狱。2002年8月某日,瞿私放杨到西昌市“流金岁月”茶楼,以便杨给副监狱长宋某行贿。2002年11月6日、7日,瞿私带杨到西昌市西城派出所、西昌铁路火车站派出所伪造立功材料。2002年11月某日,瞿私放杨外出,在西昌市宴请帮杨伪造立功材料的安某(注:杨的同学)等人……
  围绕杨福明的减刑经过,专案组多方调查后发现,越来越多的证据指向原凉山监狱副监狱长宋善哲、原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所长江某、原西昌铁路火车站派出所所长吉某及原建行攀西支行信贷科科长安某。这4人在杨减刑一案中环环相扣,沆瀣一气。4人随即被拘捕。
  在众多证据面前,宋终于交代了收受杨福明钱财,帮杨制造假立功材料的经过:2002年8月某日,杨为求得宋在减刑上帮忙,以宋装修房子缺钱为由,在西昌市“流金岁月”茶楼包房内给宋1万元。当时恰逢凉山监狱与西昌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由监狱出租600亩土地给该公司用于种植香茅草。宋、瞿二人为帮杨减刑,借此故意捏造“杨引进种植香茅草项目,创产值10余万元,创效益2万余元”的虚假事实,并以此为杨记功。
  对症下药撬开嘴巴 罪犯交待造假经过
  随着案件的发展,有关证据价值渐渐凸现出来:一个是杨福明的交代,尽管大量间接证据可证明杨的减刑是非法获得的,但杨本人的交代显然价值最大;另一个是安某,这个在全案中上蹿下跳、穿针引线的角色,一头连着江某捏造重大立功的虚假事实,一头连着吉某伪造特勤举报,同时还连着宋、瞿捏造杨引进香茅草项目……
  杨福明经常出入西昌各种涉黑涉恶娱乐场所,结交了一批江湖哥们,自认为很讲义气。专案组根据其特点,决定将“闲置”多时的杨福明重新“启用”。在见到办案人员收集的大量物证书证后,杨福明此时非常紧张,深感内疚觉得对不住朋友,并很快如实交代了如何利用他人为自己捏造假立功材料的经过。
  原来,在2002年9月的一天,杨又被私放出监狱。这次他约见的是同学安某,他请安帮忙搞一个“重大立功”证明材料,并明说是用于减刑的。11月16日,经安一番“运作”后,杨的一份“重大立功”证明材料交到了凉山监狱减刑审批小组。但材料遭到了质疑。副监狱长见此,随即亲自出马到西昌市公安局,在“立功证明”上加盖了西昌市公安局法制科的意见,并到西城派出所复印了部分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杨因此通过了凉山监狱的审查。
    2002年12月21日,凉山州中级法院依据相关人伪造的立功材料,裁定给杨福明减刑二年。
  啃掉最硬一块骨头 减刑大案水落石出
  安某获知司法机关动作后,曾数次咨询律师,讨教为自己开脱罪责的办法,并抱定“打死不开口,神仙难下手”的主意。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仍公然说:“你们不用多问,我已经考虑好了,我没有讲的。”
  在办案人员与安的数次交锋中,安要么坚决不吐实,要么认错不认罪,要么表示自己做事自己担,就是拒不交代犯罪经过……面对这样一块硬骨头,专案人员仍耐心开导他,讲政策、讲法律、讲出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今年1月6日,安某终于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杨“重大立功”证明材料的出炉过程是这样的:2002年10月30日早上8时,会东县人马某向西昌铁路火车站派出所报警说,她丈夫刘某(个体行医)被人诈骗,车站民警随即出警将涉嫌诈骗的魏华东等人抓获,然后按案件管辖规定将案件移送西城派出所。同年11月6日,安某在接受了杨“搞个重大立功证明材料”的“委托”后,找到时任西城派出所所长江某,并请江为杨出具一个“立功”证明。
  江、安共谋后,安先找到西昌铁路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吉某,请吉出具诈骗案是杨举报的证明材料,并说这个材料是杨减刑用的。随后,吉捏造了诈骗案系“特勤”举报的证明材料。接着,江也亲笔伪造了杨举报魏华东重大诈骗案的证明材料。至此,全案主要事实基本查清。今年2月10日,专案组在会东县找到诈骗案的受害人及其亲属核实了全部情况,整个案情终于水落石出。
  副监狱长锒铛入狱 服刑犯行贿再加刑
  案发后不久,凉山州中级法院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已依法撤销了对杨福明减刑二年的刑事裁定。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这起震惊四川的徇私舞弊减刑案随后被移送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3日,此案在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公开审理。
    9月27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宋因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被判刑5年半,瞿因犯徇私舞弊减刑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被判刑8年半,安、江、吉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两年和免予刑事处罚;杨福明因犯行贿罪被判刑4年半,加上未执行完的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据《华西都市报》